公正性聲明
為保證中心檢驗檢測/校準工作的公正性,為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檢驗檢測/校準服務,特作以下聲明:
1.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履行法律義務,承擔法律責任。
2.遵循客觀獨立、公平公正、誠實守信原則,恪守職業道德,承擔社會責任。
3.檢驗檢測/校準工作,不受任何行政的經濟的和其他方面的壓力影響。
4.堅持無歧視原則,有關利益方均可獲得中心能力范圍內的服務,且不附加任何不正當的財務和其他條件。
5.中心及其員工不與其從事的檢驗檢測/校準活動以及出具的數據和結果存在利益關系;不參與任何有損于檢驗檢測/校準判斷的獨立性和誠信度的活動;不得從事或參與有礙檢驗檢測/校準公正性的活動;不得參與競爭性項目的產品設計、研制、生產、供應、安裝、使用或維護活動。
6.中心檢驗檢測/校準人員不應是其項目的設計人員、制造商、供應商、安裝者、采購者、所有人、用戶或維修者,也不應是上述任何一方的授權代表。
7.維護客戶的權利,保護客戶的所有權和專利權不受侵犯。
8.中心誠懇接受來自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和投訴。
?
管理聲明
中心堅持持續改進管理體系有效性,特做以下聲明:
1.中心遵照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》(總局令第163號)、《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》(總局令第39號)、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》(RB/T?214-2017)、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》、《檢測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》CNAS-CLO1:2018(ISO/IEC 17025:2017)與《檢驗機構能力認可準則》CNAS-CIO1:2012(ISO/IEC 17020:2012)(2015版)以及準則相關應用說明和有關法律法規或者標準規范、技術規范規定的特殊要求、要求建立管理體系,編制維護體系文件并嚴格執行。
2.遵守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、規范,嚴格質量控制,為用戶提供科學、公正、準確的檢驗檢測/校準報告和證書,為用戶提供增值服務。
3.中心管理層積極參與、大力支持質量監督、內審、管理評審、質量控制分析、能力驗證等質量活動,識別改進機會,保證管理體系處于良性循環的狀態,持續改進管理體系有效性。
4.確保將服務用戶滿足法定要求的重要性,傳到每一個員工,加強宣傳教育,建立溝通機制,適應市場變化,不斷改進管理體系,增強市場競爭力。
5.中心在其官方網站或者以其他公開方式,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規、獨立公正從業、履行社會責任等情況的自我聲明,并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。
公正性聲明
為保證中心檢驗檢測/校準工作的公正性,為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檢驗檢測/校準服務,特作以下聲明:
1.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履行法律義務,承擔法律責任。
2.遵循客觀獨立、公平公正、誠實守信原則,恪守職業道德,承擔社會責任。
3.檢驗檢測/校準工作,不受任何行政的經濟的和其他方面的壓力影響。
4.堅持無歧視原則,有關利益方均可獲得中心能力范圍內的服務,且不附加任何不正當的財務和其他條件。
5.中心及其員工不與其從事的檢驗檢測/校準活動以及出具的數據和結果存在利益關系;不參與任何有損于檢驗檢測/校準判斷的獨立性和誠信度的活動;不得從事或參與有礙檢驗檢測/校準公正性的活動;不得參與競爭性項目的產品設計、研制、生產、供應、安裝、使用或維護活動。
6.中心檢驗檢測/校準人員不應是其項目的設計人員、制造商、供應商、安裝者、采購者、所有人、用戶或維修者,也不應是上述任何一方的授權代表。
7.維護客戶的權利,保護客戶的所有權和專利權不受侵犯。
8.中心誠懇接受來自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和投訴。
?
管理聲明
中心堅持持續改進管理體系有效性,特做以下聲明:
1.中心遵照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》(總局令第163號)、《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》(總局令第39號)、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》(RB/T?214-2017)、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》、《檢測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》CNAS-CLO1:2018(ISO/IEC 17025:2017)與《檢驗機構能力認可準則》CNAS-CIO1:2012(ISO/IEC 17020:2012)(2015版)以及準則相關應用說明和有關法律法規或者標準規范、技術規范規定的特殊要求、要求建立管理體系,編制維護體系文件并嚴格執行。
2.遵守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、規范,嚴格質量控制,為用戶提供科學、公正、準確的檢驗檢測/校準報告和證書,為用戶提供增值服務。
3.中心管理層積極參與、大力支持質量監督、內審、管理評審、質量控制分析、能力驗證等質量活動,識別改進機會,保證管理體系處于良性循環的狀態,持續改進管理體系有效性。
4.確保將服務用戶滿足法定要求的重要性,傳到每一個員工,加強宣傳教育,建立溝通機制,適應市場變化,不斷改進管理體系,增強市場競爭力。
5.中心在其官方網站或者以其他公開方式,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規、獨立公正從業、履行社會責任等情況的自我聲明,并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。